1.秉承校長之命主持全校教務事項。 2.擬定本處各項章則、工作計劃並主持執行考核及研究事項。 3.分配教師擔任級務、課務事宜。 4.規劃課程發展及教師研究進修訓練(含學習社群)課程計畫之擬定。 5.輔導教師教學,增進教師專業知能。 6.班級教學視導,並督導代課、補課事宜。 7.各項行事曆編排及彙整(訓導、總務協辦)。 8.課程發展委員會召開及執行(教學組協辦)。 9.審查各科補充教材及教學資料。 10.召開期初與期末或臨時校務會議。 11.提升語文能力,加強閱讀指導。 12.辦理校刊編輯出版相關業務。 13.校務評鑑規劃、準備及執行(訓導、總務協辦)。 14.辦理敎師甄試業務(人事協辦)。 15.辦理教師不當管教相關業務。 16.辦理畢業典禮。 17.辦理創造力教學活動。 18.辦理督學視導業務(訓導、總務協辦)。 19.其他有關教務事項。 20.學校特色業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