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辦理模範兒童選拔(含孝悌楷模、好人好事)。2.辦理學生自治活動(含級會、兒童朝會)及民主法治教育事宜。 6.訂定學生生活公約、教導生活禮節及生活秩序(含失物招領)。 7.辦理導護工作及組訓學生糾察服務隊事宜。 8.辦理志工業務及溫馨導護站設置與輔導。 9.處理學生偶發事件(如霸凌、鬥毆、交通、偷竊等事件)。 10.校安通報及高風險通報。 11.處理學生缺課事宜與中輟生協尋。 12.辦理春暉專案。 13.執行防災安全教育〈含防震、防火…等〉事項及防災疏散演練與安全通報作業。 14.辦理親職教育日相關活動。 15.辦理學生急難救助(如學校仁愛基金等)業務。 16.辦理寒暑假學生育樂營(與大專院校合作)。 17.推動認輔制度、檢閱個案輔導紀錄。 18.辦理學生輔導資料之蒐集、整理、分析及保管、轉移及提供教師參考。 20.辦理特殊需求學生調查、資料建立(含IEP)、轉介及其他服務事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