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主持學生事務(含訓導及輔導業務)、擬定訓導及輔導工作計畫、召開或 出席訓導及輔導會議。2.輔導學生事務(含訓導及輔導業務)各組應辦事項。 3.督導籌辦各項慶典活動(含訓導及輔導業務)。 3.處理學生重大偶發事件(訓育組協辦)。 4.檢閱導護日誌(訓育組協辦)。 5.辦理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(訓導主辦,教務、總務各處組依分工協辦)。 6.辦理校外參觀教學活動(含畢旅)(訓育組協辦)。 7.編組危機處理小組(含訓導及輔導業務)。 8.辦理志工大會、研習及志工負責人協調聯繫事宜(訓育組協辦) 9.辦理社區民眾學習進修(教育學堂)事宜(訓育組協辦)。 10.辦理品格教育及環境教育(訓育、衛生組協辦)。 11.畢業紀念冊相關業務。 12.辦理教育優先區業務(訓育組協辦)。 13.辦理迎新活動(訓育組協辦)。 14.辦理班親會(訓育組協辦)。 15.辦理性別平等、生命教育與生涯發展業務(訓育組協辦)。 16.主辦友善校園(訓導處主辦、教務、總務各處組依分工協辦)。 17.辦理親職教育活動,並善用社會輔導資源(訓育組協辦)。 18.策劃輔導工作評鑑事宜;擬定特殊教育計畫及章則。 20.辦理學務處各項評鑑(含交通安全評鑑、環境教育評鑑、健康促進評鑑、特教評鑑、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輔導訪視…等)。 21.辦理特殊教育學生異動轉銜及各項網路填報。 22.實施適應欠佳兒童、新生始業輔導與諮詢以及轉入生生活適應輔導。 23.辦理學生(資優、特殊及弱勢)生活適應、行為矯治、知能學習輔導。 24.設置輔導信箱與信函處理事項。 25.辦理畢業學生個案追蹤調查事項。 26.辦理政風相關業務事宜。 |